何芸律师
上海申浩(杭州)律师事务所
15858215723
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228号来福士T2办公楼8楼 上海申浩(杭州)律师事务所
何芸律师,杭州专业人身损害赔偿律师,现执业于上海申浩(杭州)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在立法上,应当扩大过错行为的范围,将那些常见的、危害后果严重的违法行为列入损害赔偿的范围之内,如长期通奸。将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长期通奸的行为归结为“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行为”,同时在列举之后还应增加一个“其他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行为”的概括性规定,以弥补列举的不足。对于那些列举范围之外的,给配偶一方造成严重伤害的其他重大过错行为,由法官根据自由裁量权做出是否给予离婚损害赔偿的判决。这样一可扩大对无过错方的保护,二有利于将来通过司法实践使离婚损害赔偿涉及的违法行为类型化,以利于法律的修改。
可将婚姻法第四十六条修改为:“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长期与他人通奸及其他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行为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而导致离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