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专业人身损害赔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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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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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评定 建筑工程安全事故报告由谁写

添加时间:2022年11月22日 来源: 杭州专业人身损害赔偿律师   http://www.shpclvsqd.com/

  何芸律师杭州专业人身损害赔偿律师,现执业于上海申浩(杭州)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何芸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伤残评定

1、什么时候可以伤残评定   一般来说,伤残评定宜在人体受到损害后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进行,也就是说伤残评定以后无需再治疗了。即待基本治疗期满、或已无治疗的需要、或已无治好的可能。一般损伤 3个月以后就可评定伤残了,但是有的损伤还是依具体治疗情况确定。 2、到什么地方进行伤残评定   一般到当地司法鉴定中心,作伤残等级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如果属于工伤范畴的,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专门的鉴定中心作工伤等级鉴定。伤残鉴定,是全国通用的。 3、为什么同样的损伤,不同的人伤残等级不一样   伤残等级一般分为十个等级,它根据人体受到损害的原因不同,适用不同的鉴定标准,就会有不同的伤残等级,且计算伤残赔偿金的方法也不同。实践中涉及到人身损害赔偿的鉴定标准,主要有二种情形:   交通事故、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客运合同、医疗纠纷等引起的人身损害伤残评定,适用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   工伤引起的人身损害,适用国家标准《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

建筑工程安全事故报告由谁写

  一般情况下,如果工程发生紧急安全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那么建筑工程安全事故报告由谁写呢接下来就来为大家解答。

  一、建筑工程安全事故报告由谁写

  由事故单位负责人在一小时内同时报告给安监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

  同时,事故单位还要报告给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接到事故报告后也要在一小时内同时报告给安监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

  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1、架子队队长在本职工作范围内发现或预见安全事故问题时,必须以最快的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向项目部及上级主管部门及建设方汇报。

  2、凡属较大、重大事故发生后,必须在1小时内及时如实向上级主管部门和事故发生地的市、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检查、劳动部门报告。

  3、发现重大事件和问题在接到事故报告后,架子队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立即赶赴现场。如有人员伤亡,先组织人员送医院抢救,落实保护现场应急救援措施,并在事发后第一时间内立即向项目部汇报,并按事故处理规定要求报相关部门。

  4、发生事故后,填写《因公伤亡事故快报表》加盖公章后传真上级有关部门,快报的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5、配合项目部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配合事故调查部门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查明事故单位和主要者,负责提出防止类似事故再发生措施。

  三、工程建设安全事故级别划分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以上就是为大家解答的关于建筑工程安全事故报告由谁写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了,综上所述呢,我们可以了解到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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